第七百零九章 遭遇大耳朵-《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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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跃而下时,夏侯惇等人一拥而上。

    卒。

    曹操征服了楼兰,所有人都是他的奴隶。随后在这里建立了大魏国,他从中土挑选国号,唯独对魏这个字感到亲切。

    随着万国来朝的这个夜晚。

    曹操的寝宫里,出现了精绝国女王靓丽的身影。

    带着金丝的眼镜,仿佛音乐老师一样,神情都是沉浸,“我在这里,看到了楼兰孤烟,残阳如血。”

    曹操叼着雪茄,这雪茄世界上就两根,人生重要的时刻,他才会拿出来抽两口。雪茄因为被他咬在嘴巴左边,上翘,于清香淡雅的烟雾中,淡淡道:“我已经拯救了世界,该你兑换诺言了。”

    女王脸一红,“来日,魏国的光会照耀这片大地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另一方面,隆中。

    袁谭走在郁郁葱葱的竹林里,阳光从缝隙中透下来。

    “真是青山绿水的好地方,大公子,这就是传说中的大隐隐于野吧。”典韦道。

    许褚四处搜索,希望能够遇到一头老虎什么的。

    袁谭点了点头,终于来到这个传说中的地方。

    诸葛亮在这个时代的意义,后人无人不知。

    依稀记得刚到这个时代时,偶尔也想过有一天请诸葛亮出山,心情就会很忐忑,不知到时候会不会追随自己。

    现在终于到了这一天,心情只有澎湃,没有忐忑了。

    历史上记载诸葛亮自比管仲乐毅,说明逼格很高。

    又有出师表,说明忠心耿耿,若是司马懿,早就篡位蜀汉了。

    刘备曾说,如鱼得水,说明诸葛亮是水。鱼养不了水,水能养鱼。

    这个人是可用的,但需要降服此‘魔’,才能用的顺手。

    毕竟袁谭可不是刘备,任何情况他都是水,绝不会成为鱼。

    另一头,刘备带着关羽张飞,快步走在竹林里。

    皇叔的大耳朵摆动,手指头下意识的挠着膝盖。这是小时候养成的习惯,一到紧张的时候就这样。人们都说他身体怪异,不弯腰都能够挠膝盖,但他却认为是天赋异人。

    关羽指道:“大哥,看那茅庐,就是诸葛亮住的地方了。”

    刘备猛扇羽扇,他从徐庶那里得知诸葛亮好扇扇子,所以来的时候自己也带了一把。

    双方还有二百米的距离。

    紧跟着,很快就剩下了一百米。

    张飞瞪大了眼睛,“大哥,前面过来三个人,为首这个人器宇轩昂,龙行虎步,气度不凡,六亲不认,难道就是什么鸟卧龙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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